教你明年怎样取住房公积金

 
http://www.fooxing.com/ 福星在线 - 江南时报 2008-12-04 14:28:33 点击:
  明年起,南京市柜面支取住房公积金还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将不再能取现,而全部实行转账还贷。记者昨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市民在柜面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程序。

  南京市凡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及其配偶,无论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是否处于封存状态,明年均可在柜面支取归还贷款。符合以上条件的贷款职工及配偶支取还贷前应先到建行网点或通过电话、网站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存款余额。向贷款银行申请出具《贷款证明》,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凭《借款合同》、《贷款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方可出具《支取申请书》及《转账支票》。 随后,贷款职工及配偶需持身份证、结婚证及《支取申请书》、《转账支票》、《贷款证明》到建行的网点办理柜面转账还贷手续。夫妻双方在办理支取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贷款时、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同时办理支取还贷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已办理委托支取还贷手续(已签订逐年或逐月委托支取还贷协议书)的职工,不好再办理柜面的支取还贷手续。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醒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开具真实有效的《贷款证明》。在开具《贷款证明》前,须核实是否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具虚假证明将按有关规定处置。

  柜面支取还贷有关问题的解答

  1.2009年柜面支取还贷什么时候开始?

  答:1月至6月的每月1至15日(节假日除外),市民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进行柜面支取还贷。

  2.商业性住房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还贷?

  答:明年起,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商业性贷款参照支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一样,转账办理。

  3.组合贷款的柜面还贷顺序是什么?

  答: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贷款,须坚持先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如有节余再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原则。若职工在当年归还清个人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商业性贷款的,应于次年再办理柜面支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手续。

  4.柜面还贷每年都可以办理吗?

  答:职工个人在柜面办理支取还贷一年(公积金年度,即: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办理一次。
关键字: 住房公积金 复制网址】【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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