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交易时间将从15天延长至3个月。大小非违规减持将受严密监控,违规账户限制交易时间将从15天延长至3个月。
昨日深交所网站同时挂出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两份文件。
《意见》中提出,对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特别是被深交所提醒重点关注的客户的交易委托实施严密监控,及时提醒、警示异常交易,有效防范和制止违规减持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另外,深交所规定会员应当抓紧对本公司托管的解除限售股份情况进行梳理,摸清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明细,包括客户姓名、账户、持有股份数量及托管营业部等情况。
而新实施的《细则》和去年颁布的《细则》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对于违规交易客户的限制交易时间从以前的不超过15天延长到不超过3个月。所谓限制交易是指深交所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买卖的措施。
沪市会员须重点监控限售股减持动向
上证所发布《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市场需要,《细则》将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客户与其交易对手方存在明显关联关系这两类行为,也列入会员应当重点监控的范围。在监督这些交易行为时,会员发现客户涉嫌违法违规交易且无法及时制止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证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