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11位中小投资者诉银星能源(000862)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索赔总额近60万元。
代理此案的王树军律师告诉记者,律师已经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预缴了案件受理费,目前正在等待银川中院的开庭排期。
2006年3月,银星能源公告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认定,公司2003年和200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陈述;对配股资金的使用、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大部分未能及时、准确公告,也未在定期报告中完整披露。公司被处以4O万元罚款;负有直接法律责任的部分高管也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