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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兴发重大违规 再次遭深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日前被深交所予以公开谴责。这也是继去年9月因未能如期披露2006年中期报告违规后,深交所第二次对该公司进行公开谴责。
据悉,此次深交所对*ST兴发的公开遣责,主要是由于该公司在三个方面的重大违规:其一,2006年以前*ST兴发长期通过伪造银行现金缴款凭证、银行电汇凭证等原始凭证的方式,虚增资产、虚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利润,累计虚增资产14.16亿元,虚构利润13.21亿元。其二,2002年度,*ST兴发以提供借款、划回配股募集资金等方式,向控股股东赤峰 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3.38亿元,造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38亿元。此外,*ST兴发还向第二大股东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5353万元。另外,截至2006年9月30日,*ST兴发对外担保13590万元,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